天氣都在超乎常理。
人心都在貪婪。
沒有了平衡。無所謂價值鍊跟食物鏈,只要強者通吃。
要知道被欺負的人,有它存在的到哩,就像任何一個團體,都會存在庸才。
就像很多物質單獨對人體有害,但另一面對人類又有利。
因此權利與義務,是人所創造的,如過不為人所用,那不要也罷!
以下的文章來自SONY的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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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節錄:
Sony BMG的首席律師Pariser最近表示,對音樂CD的抓軌操作並存放到iPod等設備中需要重新購買一次歌曲,甚至是屬於同一個人的每個不同的設備都需 要重新購買。因為盜版的傷害,BMG與2000年相比在規模上已經縮小了一半。就她的觀點看來,只要用戶沒有經過某種授權就對音樂進行某種行為,他們就受 到了傷害。
她對“偷竊”的定義十分地廣泛。她認為大多數音樂愛好者都是小偷。至於具體行為,那就是當你把你的CD轉錄為MP3給自己聽時,你就已經“偷竊”了。
當被問到消費者備份自己擁有的CD是否合理時,Pariser說道:當一個人給他的歌曲做下一個備份時,我們可以說他偷竊了一首歌。所謂的備份不過是偷竊的一個藉口而已。
根據調查,大多數類似於iPod的播放器上裝載的歌曲都是從CD上翻錄的。而大多數播放器也提供了方便轉換CD為MP3的工具,比如iTunes。而就Pariser的觀點看來,這也是偷竊。
她的觀點和數字千禧年版權保護法案十分類似。但是這個觀點能得到主流消費群體的認同麼?相信答案是否定的。
cnBeta編譯
消息來源:Arstech
如果人們如此放大自己的權利,終將自食其果。
我再想如果這世界禁聲一個星期,這是會怎樣?
2 則留言:
陳Sir 最近比較忙喔~
比較少更新 :)
忙年底檢討,忙新的年度預算,又多兼了一個董事,總之忙忙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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