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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1月16日 星期五

內容微社群

其實從事網路娛樂相關的工作,已經超過十五年了,一直以來都認為,內容是王,但是主角是人。
我想建立的娛樂服務是以人為主題,娛樂只是生活的一部份,人的生活型態之一。
過去的網站很難將這些功能,串在一起,現在各種不同型態的網站都提供API,可以互相連接,因此,要達到娛樂的生活圈,越來越容易實現了,只是背後B2B的模式要細心思考,千萬不要因為商業而壞了生活型態,這樣只會讓社群瓦解。
昨天看到外國發起付費社群網,因為他們倡導社群環境應該單純且乾淨,不必要讓廣告等商業行為所干擾,因此建議使用者一起來承擔環境的維護成本。姑且不論誰勝誰出,我想各有所好,有人只要免費,有人堅持乾淨,也有人更在意的是環境的親近度,因為網路讓人可以以第二身分來角色扮演,當以第一人稱或實名制的時候,又會如何?人們常說,距離是美感,多遠才是美?太遠會不會傷感?
觀察生活型態是經營這類服務的起點,只靠系統只添冰冷的感覺,因為人和感情都是需要經營的,唯有努力經營,社群才可能茁壯,才能形成生活型態。
我很高興並樂觀地迎接這類的服務出現,也希望更多的服務出現,讓人的生活更多采多姿,網路也有春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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